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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道路安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12 16:5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在2023620日晚上840分左右遭遇了一件令人愤怒且极具安全隐患的事故,请求调查追责并赔偿财产损失,内容如下:

本人在2023620日晚上848分左右(行车记录仪的时间)驾车行驶到成都市青羊区文翁路5号附近,旁边的地铁10号线三期工程占道导致同向2车道变窄,同时道路正中间正在划线作业,我的正前方有道路施工车辆在缓行,现场有2名穿着反光安全背心手持灯光棒的工人在指挥交通,我们按工人的交通指挥安排驾驶车辆跟随前方车辆变道并行驶回原来的道路正常行驶,突然有一名工人出现在道路正中间,这名工人回头也发现了我们的车辆车辆,我们为了确保安全停了车,确定这名工人的安全不影响车辆行驶且没有收到现场所有工人的阻止后继续行驶,路过道路中间工人身边时,胎压瞬间变0,下车检查后发现轮胎被工人操作的作业机器刺穿,此名工人把作业机器挪到车头前方并朝我们吼叫,当场我们表达了异议,此名工人态度极其恶劣,不仅不确认车内人员人身安全,而是多次朝我们吼叫“明明不能过,硬挤过去”,推卸自己的责任,后面他的同事表示让他赶紧离开,所以一行人在我们安放安全三脚架,打开应急灯,报警的过程中扬长而去,没有任何人处理事故,对事故引起的交通堵塞不闻不问,我们在将近3个小时等待拖车的过程中,最大可能的保证了道路安全,对路过的大型车辆进行了安全指引,因此我表示强烈的愤怒和不满,事后我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反应情况,流水号为:123062106782,给的答复是629日早上9点给我打电话没有接通,给出的结论是“我自己没有看到施工人员造成了误解”。这个回复我表示强烈不满并拒绝,这不是事情的真相。我保存了车辆行驶记录录像请求相关责任单位调查处理,特别是以下几点请给出书面调查以及处理整顿结果:

1. 当时的道路路段的划线作业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

2. 当时整个划线作业为什么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和道具,是否满足道路安全、人生安全、财产安全的警示工作,是否做到了安全生产;根据工人的说法“明明不能过”,现场做了哪些明示?能让驾驶员明确知晓道路不能通过;

3. 道路作业发生了突发事故为什么没有应急预案?当时的工作人员是否失职;

4. 涉事人员在看到我们的车停下后为什么没有停止作业,如果停止作业就不会发生事故。遇到这样的情况到底是道路安全优先还是施工作业优先?

5. 12345市长热线相关负责人员是否核实过该事情真相,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回复,本人表示我已经翻查了手机通话记录,629日早上我没有漏接任何电话且保证电话是通畅的,请给出电话不通畅这个结论的证据;

6. 赔偿事故造成的轮胎损失。

本人是一名热爱成都的群众,对成都的城市发展非常热爱和关心,对出现这样的事故表示很难过,此事故只是造成了我的轮胎报废财产损失,蚁穴虽小 溃之千里,虽然是小小的事故,实则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如果任何施工作业是这样的态度和方式,将会酿成巨大的责任事故,请相关单位务必重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4 16:32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一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06月20日20时49分,您(王某某)的亲属(曾某某,男,38岁)驾驶车牌号为川A?????6的小型客车,沿文翁路行驶时致车辆轮胎损失的问题。  经调查,2023年6月21日,曾某某,到交警一分局事故预防处理大队值班室报警立案,后该事故由交警一分局事故预防处理大队民警钟剑受理,民警受理该案后立即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该案进行了调查,现调查工作还在进行当中,待调查工作完毕后民警将及时向事故当事人通报案件的侦办情况。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14日14时00分与您联系,告知了您民警办理案件的流程和交警一分局调查的结果,您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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