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班学生犯错被老师罚站1周,教师法明确规定,老师可以适当惩戒学生,但是罚站超过半个小时以上算变相体罚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渠县三汇中学高一六班班主任变相体罚学生”问题已收悉。渠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事件经过
高一6班学生王锐(系副班长)与班长“早恋”一事,被林坤知晓后,撤掉了王锐及班长的班委干部职务,并让王锐在教室内王锐位置上罚站二十分钟,以反省自己的错误。于是导致王锐一气之下举报林坤“变相体罚”。
三、处理结果
1、函件中所述“罚站一周”与实际情况不符。
2、渠县教育局已责令渠县三汇中学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在全校教职工中重新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师德水平。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审签人 : 贾波(职务:渠县教育局局长)
经办人 : 李道琦(职务:渠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渠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