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根据《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市府发[2018]22号)第二十七条,耕地被部分征收的,按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安置人数。请问目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是多少?征收耕地数量是否以村社总征地数量为准?计算出的安置人数如果是小数,如何取整?如果安置名额只有1个,征地涉及5户居民,如何确定安置名额给到哪户?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网民朋友反映关于开梁高速(开江段)
征地社保安置人数计算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开梁高速(开江段)征地社保安置人数计算”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征地事务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人口证明是以公安局出具人口证明为准,人均耕地占有面积是以农村农业局出具的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证明为准;
2.征收耕地数量是以村社总征地数量为准;
3.安置人数以四舍五入的方式取整计算;
4.安置名额根据村民自治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会决定。
具体详情您可以拨打开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电话0818-8222643咨询了解。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9日
办理人员:熊方杰 联系电话:1344004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