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打算上树人小学,女儿的户籍是荣县旭阳镇星星村的,我的户籍在成都集体户,我老婆户籍是荣县青阳社区的(因为征地买了社保);我们家在荣县翡丽城买的房子,不过不动产证上户主是我妈(也就是女儿的奶奶),不动产证上有我妈,我爸,还有我(一共3个人)。
我就想咨询一下,我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有房无户),而且我在翡丽城不动产证上占比最少;我看了一下政策解读说的是:法定监护人在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有成套住房的条件;不知道我这样的是否满足条件?
这个政策的意思是:只要不动产证上有监护人的名字就可以,或者是需要户主是监护人,还是在不动产证上只能有监护人的名字?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目前我县招生政策已经出台,对于您咨询的内容,政策上有比较准确地解读,根据您的基本情况,按照今年招生政策是符合就读荣县城区学校的条件的,但我县严格按照“先报名后划片的原则”。因此对于您想让孩子就读树人小学,我们也无法确定,最后要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划片招生。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我局教育股电话:0813—6201271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