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2年9月退役的义务兵,曾获得过四有优秀士兵,2023年2月将四有优秀士兵的喜报交到了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并留下了卡号,听说这个在地方是有500元奖励金的,为什么一直没有消息?而且这个奖励金应该都是500元,,为什么镇上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说可能只有200元是什么意思?
先生: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网络留言咨询关于“立功受奖”问题已收悉。现将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文件精神,于2022年12月16日对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进行调整,我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时间及标准兑现,故造成新旧政策标准出现不一致现象,详情请咨询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联系电话:0831-7875633。
感谢您对我县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的关心,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831-7873303。
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