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长宁县 » 商品房物业费与相关的服务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商品房物业费与相关的服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08 12:06 已回复

商品房小区物业费收费是不是有等级的?1元以上每平方米的物业费是不是属于一级收费?一级收费相应的一级物业服务有那些?物业的收支情况是不是要向业主公布?交了物业费后,装修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另外向物业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理费这些?接房一两年后没装修没入住是不是可以适当少交物业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13 11:19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服务划分等级是指物业承担的服务大致标准,是物业服务收费的一个参照,不代表对应的费用。物业费成本取决于小区是否高层、进出口、电梯和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的数量等开支。
关于物业的收支情况是否向业主公布,《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下列信息,并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第(五)项“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支情况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和资金使用情况”和第(七)项“实施酬金制收费的,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关于实施包干制收费的物业企业,条例未明确要求需要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装修保证金,其目的是为了防范装修施工队的违规作业给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在于监督、规范装修行为。业主装修结束,住宅装修保证金退还。
关于垃圾清运费的问题,《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十六条规定,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垃圾清运费属于一次性收费(装饰装修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
关于接房后未入住可否减免物业费的问题,目前我省未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空置房屋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费,交费标准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或双方协商处理。
2023年3月10日,我局房产事务中心致电你,对你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回复,您表示已知晓。
若您对此问题还需作进一步的咨询或情况反映,可与我局房产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1-878002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