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省政府2月6日发布的《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中第19条提到由商务厅牵头开展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家装等系列促消费活动,请问相关政策何时会出台?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此件已受理,相关事项正在了解中,敬请等待。
网友,您好!
1.关于您提到的省政府《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第19条“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内容,目前商务厅正在研究制定2023年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总体方案,活动具体时间、相关补贴政策等待方案确定后,会及时在商务厅网站进行发布。建议您密切关注商务厅网站。
2.关于您关心的新能源汽车促销政策,今年1月,商务厅会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明确了一季度促进汽车消费(含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具体内容为:支持各地对购买新车、二手车置换新车和报废旧车购买新车,给予每辆新车最高不超过其销售价格10%的补贴,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适当高于传统燃油汽车。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3月31日。政策的具体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等,由各市(州)因地制宜制定和组织实施。建议您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