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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明信仕林府业主不同意成立业委会倡议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Y0188杨  2023-02-21 10:3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成都市温江区百信路 188 号,明信仕林府反对成立业委会的全体业主。自小区交房以来在街道办、社区的积极领导和优居物业的管理之下,当然也少不小物业的辛勤付出。我们承认优居物业的服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在处理地下室负二楼漏水的这一问题上,导致很多业主颇为不满,但在这一问题上优居物业并没有不作为,而是多方沟通、协调,至于结果确实没有让业主满意,这一责任不能归结于物业,而是开发商工程质量或设计缺陷问题,

因此,极少部分人就提出了成立业委会的想法,成立业委会自然也无可厚非,但结合到我们小区的实际情况,以及业主们的阅历和认知,都十分反对成立业委会,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充分尊重业主们的诉求,取消本次业委会的成立,具体反对理由有如下几个方面

1、绝大部分的业主反对成立业委会

2、物业的服务没有差到需要成立业委会来监督;

3、业委会始终是一个非专业机构,我们不相信他们能为小区提供更好的服务

4、小区过大、人口过万,少数人成立业委会不能代表全体业主

5、组建中的业委会开展流程,条件,甚至方式都有失公允,在条约中他们更多地是用业委会这个名义牟利,能轻松获取小区各种资金,一个月光明面上的各种补贴都能上万

6、最重要的是小区目前还不需要业委会,在建业委会未经过公示就开始筹备业主大会,连备选名单都出来了,很多业主不清楚此事,后期还在不顾业主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开展


在此,作为明信仕林府的业主,我坚决强烈反对成立业委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23 17:2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明信仕林府小区成立业委会等相关的问题”已收悉,天府街办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小区于2022年8月22日发布《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第2号)》,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筹备组应当自公告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不能召开的,筹备组自行解散。截止2023年2月21日,发布的公告已满六个月,筹备组未在规定六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目前小区筹备组已解散。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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