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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邛崃市君平大道观澜锦座一楼商铺违规开餐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20 01:5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关于邛崃市君平大道观澜锦座一楼商铺违规开餐饮的问题,自2022年11月14投诉后,还是一点作用都没有,一楼商铺老板还是一如既往,吵闹声,拖桌子,挪凳子,酒瓶子声……让读书的孩子半夜都睡不着,更不要说大人和老人了。投诉继续被转到了邛崃市综合执法局,邛崃综合执法局给本人打了电话解释但一直未在问政四川上正式书面回复,解释如下:邛崃市综合执法局对食客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食客,不能解决根源上的问题,烧烤店是经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后工商局颁发了营业执照的,属于正规经营,至于为什么在居民楼下能开办油烟、噪音污染这么大,明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的烧烤店,就不是邛崃市综合执法局能管的了,这问题就只能找行政审批局了。
在此我郑重投诉邛崃市君平大道观澜锦座一楼商铺老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投诉邛崃市行政审批局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审批,在审批中置相关法律法规和老百姓的基本权益于不顾,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烧烤店开在了小区的住宅层相邻的楼下,让居民长年累月遭受油烟和噪音对身体的侵害,深深的影响了居民的休息和孩子们的学习,居民多年来哭诉无门,找不到一点能保护自己的办法,希望成都市、邛崃市相关领导能重视老百姓的诉求,严格查处有关责任人,并依法办事,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居民以安宁,不胜感激!希望这次别再转给邛崃市综合执法局了,希望有领导能关注此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 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行政审批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5 09:38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行政审批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1〕67号)第二十八条(存量处理)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开办的餐饮服务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不再核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5 09:40

尊敬的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君平大道观澜锦座底商黄牛把把烧烧烤食客噪音扰民的问题。2022年11月15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执法队员已现场约谈了商家,要求商家在工作时轻拿轻放,降低音量,并张贴请勿大声喧哗的温馨提示,引导就餐人员文明用餐,同时将加大该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处理食客噪音扰民的问题。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我市市容秩序稳定、有序。如您需咨询相关事宜,请致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4小时值班电话,028-88791964。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2-11-26 00:46

尊敬的邛崃市行政审批局领导:希望贵局以后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进行审批,观澜锦座楼下今年还开了家西港串串店是2022年9月9日取得的营业执照,不知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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