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3月29日购买金堂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两年期定融产品,应于2024年3月底到期时退还全部本金。但该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签署补充协议后立即退还30%本金,其余本金于1年内分四期退还。我于今年3月底签署补充协议,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拒不落实协议规定条款,使我到今天只拿到5%本金。我急需用钱,请求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此事,解决我的合理诉求,让我尽快拿到剩余25%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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