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现在市场价给我一次性给与赔偿。
2、在强拆这段时间的经济赔偿。
3、在强拆中物品(卷帘门、玻璃门、店面招牌、室内装修)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强拆门市,赔偿还未处理好,就在上面重建建筑物”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在收到你的诉求后,局领导高度重视。首先该房屋经第三方鉴定为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建筑自行进行拆除处理,不存在强拆。同时,县自然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该危房进行评估,政府的补偿价格是按评估价执行的,补偿价格一次性算到位了的,因此不存在你诉求内容反映的问题。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承办单位: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人员:李小仕
联系电话:0834-873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