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及与妻子均是参与乐山市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有以下问题想要咨询:
由于本人妻子孕期24周时查出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合并双肾积水,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妊娠合并三尖瓣反流等病症,因此于2022.6.28在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锦江院区住院治疗,2022.9.5日早产生下小孩。针对该项住院治疗以及生产的医保报销事宜想要详细了解一下可否报销,如何报销等。殷切盼望望有关部门予以解答!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保待遇政策和经办流程的通知》(乐医保发【2022】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正常妊娠剖腹产手术、正常生产(分娩)医疗费用按项目支付。因患者本次住院项目具体明细不详,涉及住院费用是否能纳入医保报销,您可拨打参保地电话进行咨询:市本级职工医保0833—2694037、市中区0833—2128816,五通桥区0833—3308944、沙湾区0833—3432615、金口河区0833—2715812、峨眉山市0833—5546541、夹江县0833—5652429、犍为县0833—4253943、井研县0833—3711339、沐川县0833—4607230、峨边县0833—5228371、马边县0833—4511339。
感谢您对乐山医保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