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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门难进,事难办,群众有困难能依靠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09 20:41 已回复

我叫龚**,是长征制药厂的一名普通工人,我爱人因肺占位(出院结论为肉芽肿性炎隐球菌感染在乐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月28日行癌根治术(费用清单)切除肺叶事后我方仔细查看了病历认为医院弄虚作假,违反流程,是一起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4月向市卫健委反映,调解时因卫健委方无专家不能认定,建议我们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封存病历。按照卫健委意见,我方封存了病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光交申请就跑了三趟,其中4月21日下午无人,4月23日无人,24日交书面申请,4月27日准备上交资料时,医学会领导告知因医院还没交申请资料先不交,最终因门难进,事难办我方放弃了医疗事故鉴定。5月9日我方向市卫生执法大队反映市人民医院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等三人做了详细的笔录,让我们回家等结果,领导说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我方调查结果。发现医院在封存病历后仍篡改病历,于7月6日向执法大队递交了新的证据,执法大队领导说5月9日的调查已完成,但是近两个月时间我方没有接到书面结果,电话也没有一个,调查结果也不知道。门难进,事难办,群众有困难能依靠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4 16:28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网友求助“门难进,事难办,群众有困难能依靠谁”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发帖求助“门难进,事难办,群众有困难能依靠谁”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调查情况
您文中所提的您爱人因肺占位(出院结论为肉芽肿性炎隐球菌感染)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月28日行肺癌根治术切除肺叶。后您认为市人民医院存在对病历弄虚作假,违反流程,4月封存了病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分别于4月21日下午、4月23日到市医学会递交申请无人,4月24日递交了书面申请,4月27日准备上交资料时被医学会告知医院还未递交申请暂不递交。
经调查,4月22日-23日全市举办卫生资格考试,市医学会全体工作人员于21日下午赴职业技术职业技术学校参与考前培训,22日-23日全天均参加卫生资格考试。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学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月24日、26日市医学会分别收到患方和院方的鉴定申请,5月24日市医学会电话催促患方提交资料,患方表示暂时先不提交资料,走其他途径进行调解。不存在4月27日患方准备上交资料被医学会告知医院还未递交申请暂不递交的情况。
二、关于市人民医院病历弄虚作假的调查情况
4月28日您向心连心投诉市人民医院病历前后不一致,误诊误治,不应切除肺叶等问题,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患方联系,患方于5月5日到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递交证据,当日执法人员告知患方,鉴于医患双方均已向市医学会递交了《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申请书》,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将根据鉴定结果再做进一步处理。
6月30日您向心连心投诉市人民医院对封存的病历造假,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患方联系,患方于7月5日到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递交证据,我委经调查取证,于7月10日对市人民医院进行了立案,待案件调查结束后,再告知您处理情况。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7-16 13:01

1、市医学会和市人民医院官官相护,联合造假,4月27日上午11点24分医学会领导电话通知(电话号码19008331715)因医院未交申请暂不交资料,有通话记录为证,百姓合法维权无门,被逼无奈采取其他方式。
2、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不作为,执法队5月5日受理投诉,直到7月5日两个月时间没有处理结果。
3、请问人民的政府能为人民做主就这么难吗?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08-05 14:35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网友求助“门难进,事难办,群众有困难能依靠谁”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7月9日在问政平台通过发帖求助“门难进,事难办,群众有困难能依靠谁”。我委于7月14日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您对我委的回复不满意,针对您不满意的问题,再次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学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月24日、28日市医学会分别收到患方和院方的鉴定申请(市人民医院的鉴定申请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因工作交接原因,误以为是2023年4月26日递交的鉴定申请),故4月27日上午患方致电市医学会要求提交鉴定材料时,市医学会为避免患方跑冤枉路便回复“因院方未交鉴定申请书,暂未受理此次鉴定,患方可暂不提交,待医方提交了申请再提交鉴定材料”。双方交齐申请后,市医学会工作人员曾电话告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材料,5月24日市医学会再次电话催促患方提交资料,患方表示暂时先不提交资料,走其他途径进行调解。
二、关于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不作为,两个月无处理结果的问题。
根据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经调查取证,我委于2023年7月10日对乐山市人民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我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相关案件,并予以回复。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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