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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阆中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9-05 07:2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关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本人有不解之处,还请协助答复。目前阆中农村医疗保险一年交费是350元,近几年来一直在上涨,本人父母由于上了年龄,身体有时候会腰酸背痛等不适,去医院治疗都是上千元,但是我听父母说每次报销金额仅80元。由于父母一直在农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因此我想了解一下,我们阆中医保的报销政策是什么样,当真就真的只能报80元那么低?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05 11:43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08 10:30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于9月5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咨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经阆中市医疗保障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2022年度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320元,2023年度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350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住院医药费用报销、医疗救助之外,可在门诊方面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报销、“两病”(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等待遇,其中,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如患有门诊慢特病的,可按照个人申报、定点治疗的原则进行报销;使用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等特殊疾病药品的,在实行“五定”管理的前提下进行报销;患有“两病”的,在认定和备案完成后,在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用药产生的费用可即时报销;而关于您提到的“每次只能报销80元”,据推测应指的是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根据《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南医保﹝2021﹞60号)文件规定,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可实行医保联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发生的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60%,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该政策已于2021年10月22日起执行。因此,如果您家人有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政策申办相关业务,也欢迎您通过“阆中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及时了解医保政策。
若您还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相关政策的不明之处,欢迎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我局报销业务咨询电话0817-6229617或门诊慢特病业务咨询电话0817-6237172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阆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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