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我因办理入职需要,于派出所复印了原始的常住人口登记表(1999年),发现该表的身份证号码只有17位,与我现在户口本及身份证上的18位号码有出入,缺少最后一位。担心这会影响到该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证明效力,我该如何解决?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原始的常住人口登记表(1999年)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乡镇登记上报。由于当时并未由电脑登记均为人为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有些村社干部将年份19填入其中,导致常住人口登记表上存在有17位的现象;正确的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应为15位。经人口系统核实,您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实属有效的。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渠县公安局公安窗口咨询反映,电话:0818-722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