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党员档案在自己手中,而学籍档案已经公对公寄到了渠县人才交流中心应该怎么办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关于“求助解决党员档案转接问题”已收悉。经渠县人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的主要诉求:以个人名义邮寄个人党员档案至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被拒收,现在该如何办理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与你本人电话沟通核实,你在加入了党组织,打算将本人党员档案存放至个人档案。经查询档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你的学籍档案存放至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
调查处理意见:党员材料是人事档案的重要材料,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建议处理意见:学校将你本人党员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邮政EMS邮寄(快递袋封条加盖学校鲜章)送至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仍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来电咨询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 办 人:蒋滨遥
经办人电话:0818-7212011
回复时间: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