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于2021年7月份大学毕业,城镇户口,在成都工作至2021年12月份离职一直处于失业至2022年3月开始筹备创业,创业地点在长宁县温州商城,现已有办公场地等,但个人名下无固定资产。现因缺乏部分资金,想咨询办理创业贷款,请问还有相关政策制度可以支持办理么?
问政四川网友:
你好!你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想咨询办理创业贷款,请问还有相关政策制度可以支持办理么”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我县主要通过创业贴息贷款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创业人员解决融资问题。
一、贷款标准: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最高可贷款30万元)。
二、贷款期限和利息: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在现行政策下,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 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三、其它要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四、若需要进一步了解此项政策相关信息,可通过电话(0831—4628272),或前往创业所在地镇政府及长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大厅(长宁镇泽鸿路538号)咨询。
长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