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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邛崃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23 21:02 已回复

我是邛崃市一个普通市民,我的小孩第35天(8月
20号),在邛崃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下午15:58点左右接种,随后就出现额头,下巴,胸部和接种卡介苗的手臂出现淤斑。社区医院对小孩子进行简单的吸氧观测未作出其他处理,直至下午17:05才送至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救治。(我对社区医院在这近一个小时的处理很怀疑,这样的情况下不及时送医,这是对生命的藐视还是社区医院的不作为)于当晚19点左右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检查后怀疑是过敏紫癜已错过了最佳检查时间。他们作为一个医疗机构如此无视孩子生命,希望有关部分对此事件进行调查,请还我孩子的健康,才35天的孩子就需要多次抽血检查,难道这不痛吗?孩子还很小,是否留下后遗症?以后有任何问题,谁来负责。如果这个医院认为他们没有责任请给我们出具相关书面手续。2022年1月18日,经四川省邛崃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临床损害程度分级为四级。现社区医院告知我们需向保险公司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公司补偿为住院治疗费用和误工费约1500元。请问这是补偿的什么?孩子住院的费用吗?我们不需要这个补偿,我们需要的是孩子的健康。该事件发生马上一年了还未达到解决,我的孩子来时健健康康被折磨成这样,就这样算了吗?难道他们没有责任吗?我们应该向那个部门求助呢?邛崃市的各位领导恕我冒昧的问一句,如果是你家35天孩子被弄成这样,然后对你们进行住院费用补偿你们接受吗?当你看到你孩子打针后就这样吸这氧气面无表情,又不及时送医,又抽那么多血。社区医院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社区医院一推再推到底有何作为。到底能不能解决问题,任由社区医院无视一切吗?社区医院好久主动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作为孩子的父亲,我要为我孩子受的折磨和抽的那么多血讨回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24 16:13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再次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您孩子在2021年08月20日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后脸部、额头出现淤青一事,邛崃市疾控中心于2022年1月18日已通过邛崃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了现场诊断会议并出具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调查诊断结论为受种者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后所患疾病的临床诊断为:单纯性紫癜,不能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临床损害程度分级为四级,并告知受种者家长对上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可以在收到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根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四川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宣传工作的通知》(川疾发〔2021〕73号),受种者在四川省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免疫规划疫苗,若发生异常反应,经调查诊断和鉴定后,符合补偿条件的,由中标保险公司负责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四川省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353号)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执行。
我局已督促市疾控中心、市临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中标保险公司,与您再次进行沟通协商,并且已将最新经济补偿金额告知于您,同时相关单位将继续与您保持沟通协商,确保尽快达成统一协议。
以上情况己多次告知于您,望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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