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市长刘会英 » 建议遂宁共享自行车以后可以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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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建言】建议遂宁共享自行车以后可以上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24 15:52 已回复

领导您好,就是现目前我们遂宁只有两家助力车有牌照,建议以后也可以给城区两家自行车安装实体铭牌,因为我发现成都,德阳,绵阳还有全国部分城市为了能规范管理好共享单车,专门制作了共享自行车的实体铭牌,让单车企业安装到车筐前面,这样可以实行一车一牌管理,也可以了解单车企业有没有超量投放;建议我们遂宁以后也可以借鉴这几个城市的方法,给城区两家自行车制作安装实体铭牌,实行一车一牌管理,给自行车企业上牌的时间期限,没有上牌的可以视为违规投放和超量投放然后清理无牌车辆;另外以后希望遂宁的相关部门能联合出台一个单车和助力车管理考核办法,也让单车和助力车及时维护好城区的单车秩序,以及清洗消毒,另外建议我们遂宁以后也可以调动环卫工人也参与到共享单车路面秩序,西安和兰州有些城市都是这样做的,还有我听说2017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不发展助力车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5 15:12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9 10:54

接到网友的诉求后,我局立即安排业务科室进行办理,回复情况如下:(一)关于给城区共享单车安装实体铭牌的建议。
目前,市城区共有经政府核准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1.2万辆,在市城管执法局监督指导下,全部安装了实体数牌,所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全部在公安交警部门安装了电动车号牌,共同构成“双牌制”管理模式。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如发现未上牌的车辆会按程序作出执法处置,市民群众若发现无牌车辆也可直接向城管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二)关于出台单车和助力车管理考核办法的建议。
我市于2021年制发了《遂宁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维服务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共开展2次综合考核测评,有力督促了运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平衡车辆潮汐供给,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及做好清洗消毒等日常管护方面有较大提升。
(三)关于调动环卫工人参与共享单车路面秩序管控的建议。
按照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现行管理办法,目前暂未调动环卫工人参与维护相关秩序。如需环卫工人参与秩序维护,建议由环卫主管部门探讨该建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回复该市民。
(四)关于2017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不发展助力车的政策,我市却有助力车的疑问。
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但未对电动自行车作出明令禁止。按照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我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市场准入,我局仅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入市后的秩序管控和执法工作,建议此疑问由市交运局作出具体政策解释。
回访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通过办公室电话(0825-2319110)于3月25日下午15:00—17:30分别3次、3月28日上午09:00—11:30分别2次、3月28日下午14:00—16:00分别2次拨打该市民联系电话进行沟通回访,均无人接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31 08:56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以及《遂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本市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除已备案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本市继续经营至3年试用期满外,本市禁止新增利用电动自行车从事互联网租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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