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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弱势群体家庭生活困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08 06:20 已回复

农民,洪家建,53岁,
家乡,四川省达州市渠县鲜渡镇少愚社区五组,
户口二人,残幼单亲家庭,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无所有,
幼孩18个月大,无房住,
户主,左手瘫痪残疾,左肩背时常麻木,睡觉都痛,需要常期药物护理费,
因幼孩太小,需要户主,一只手,护理,带,养,长大,我残幼家庭无生活来源,
户主,自身难保,事实无能扶养幼孩,求助达州市红十字会收养,却叫我找当地政府申请救助,
而我残幼单亲家庭,向鲜渡镇政府申请特困户救助,而被工作人员,各种借口,万般刁难,不办理,

在万般无奈之下,求助渠县民政局,把我残幼单亲家庭,纳入特困户救助。
特望批准!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鲜渡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11 16:08

鲜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问政四川平台“弱势群体家庭生活困难”问题的回复

网友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镇收悉后,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协调救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民政部关于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第四条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八条规定: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一)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经调查,您属肢体四级残疾人,不属于重度残疾人,具备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因此其幼孩洪源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的条件,不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不符合纳入特困户。
二、针对残幼单亲家庭,鲜渡镇政府依据相关救助政策已为您申请了2021年临时救助2000元,按规定同一理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临时救助,因此到2022年才能够再次申请临时生活救助;父子2人均已享受低保,每月700元,您本人每月100元残疾补贴金,每月共计领取800元最低生活保障。
三、针对无能力做公益性岗位,无能力抚养幼孩问题,如你因病残2022年度确需申请临时救助,请您本人向户籍地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按程序予以办理。
四、针对洪家建向红十字会请求救助问题,鲜渡镇政府高度重视,分管信访领导亲自到红十字会咨询申请救助有关事宜,现已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县财政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划拨救助资金,请您耐心等待。
五、针对幼孩无房住问题,户主洪家建2015年已享受异地搬迁一个人25平方的新房,因当时其子洪源没有出生,所以没有享受异地搬迁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鲜渡镇人民政府联系:0818-7500016。
经办人:陈龙山 经办人电话:13890427418

鲜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鲜渡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31 21:36

鲜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问政四川平台“弱势群体家庭生活困难”问题的回复

网友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镇收悉后,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协调救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民政部关于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第四条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八条规定: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一)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经调查,您属肢体四级残疾人,不属于重度残疾人,具备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因此其幼孩洪源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的条件,不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不符合纳入特困户。
二、针对残幼单亲家庭,鲜渡镇政府依据相关救助政策已为您申请了2021年临时救助2000元,按规定同一理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临时救助,因此到2022年才能够再次申请临时生活救助;父子2人均已享受低保,每月700元,您本人每月100元残疾补贴金,每月共计领取800元最低生活保障。
三、针对无能力做公益性岗位,无能力抚养幼孩问题,如你因病残2022年度确需申请临时救助,请您本人向户籍地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按程序予以办理。
四、针对洪家建向红十字会请求救助问题,鲜渡镇政府高度重视,分管信访领导亲自到红十字会咨询申请救助有关事宜,现已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县财政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划拨救助资金,请您耐心等待。
五、针对幼孩无房住问题,户主洪家建2015年已享受异地搬迁一个人25平方的新房,因当时其子洪源没有出生,所以没有享受异地搬迁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鲜渡镇人民政府联系:0818-7500016。
经办人:陈龙山 经办人电话:13890427418

鲜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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