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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关于本市户籍随迁子女跨区域接收义务教育问题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30 12:25 已回复

您好!

我家孩子预计明年在华阳街道接受义务教育,现对有一些情况不是很清楚,特来咨询。

我家情况如下:

1、孩子爸爸妈妈和孩子户籍都在成都市东部新区;

2、在华阳中海左岸有一套自购房;

3、孩子爸爸社保在成都市高新区南,孩子爸爸的劳动合同是北京的一家公司,购买社保公司与所签劳动合同公司关系不是分公司,是代理关系;

4、孩子妈妈社保和劳动合同都在双流区;

5、孩子爸爸妈妈社保都已经在成都满一年以上;

请问我们的情况符合明年在华阳就读一年级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06 14:5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2022年四川天府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须知,适用对象:在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下同)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其它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持有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出具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实际交房满一年);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实际交房满一年);
(3)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房屋权属为单位集体,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一年证明。
以上情况于2022年1月6日10:06与您联系。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028-61654302、028-68772822。
衷心感谢您对新区教育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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