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各级领导,大家好!
村民,洪家建,53岁,
家乡,四川省达州市渠县鲜渡镇少愚社区,
户口二人,残幼单亲家庭,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无所有,
幼孩18个月大,无房住,
户主,左手瘫痪残疾,左肩背时常麻木,睡觉都痛,需要常期药物费治疗,
我残病情恶化加重,事实无能做公益性岗位,
现我残幼单亲家庭生活困难重重,
根据我的年龄大了,残病情恶化加重,事实无能扶养幼孩,
我残幼单亲家庭,求助达州市红十字会收养幼孩,却叫我向村,镇,县政府,申请各样救助!
我残幼单亲家庭,在2021年6月份申请了,惠民补贴1800元钱,到现在年底了,都没有到账户!
还有,村,镇,有的领导同志,没良心说,不该帮我残幼单亲家庭,办理困难救助,
我残幼单亲家庭,生和死,与政府无关,
还叫我不要向政府申请救助,平安就好!
现我残幼单亲家庭生活困难重重,自身难保,幼孩怎样扶养下去???
又怎么生活下去???
渠县鲜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问政四川“残幼单亲家庭生活困难危机四伏”问题的回复
网友朋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我镇收悉后,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协调救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残幼单亲家庭,鲜渡镇政府依据相关救助政策已为您申请了2021年临时生活救助2000元,政策规定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临时生活救助,因此到2022年才能够再次申请临时生活救助;父子2人均已享受低保,每月700元,您本人每月100元残疾补贴金,每月共计领取800元最低生活保障。
二、针对无能做公益性岗位,无能抚养幼孩问题,如你因病残2022年度确需临时救助,请您本人回到户籍所在地提供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按程序予以办理。
三、针对洪家建向红十字会请求救助问题,鲜渡镇政府高度重视,分管信访领导亲自到红十字会跑路咨询申请救助,现已提交一应证明材料,现申请救助款项,财政局要进行相应划拨程序审核,请耐心等待。
四、针对幼孩无房住问题,户主洪家建2015年已享受异地搬迁一个人25平方的新房,因当时其子洪源没有出生,所以没有享受异地搬迁政策。经我镇向相关救助部门咨询,洪家建为四级残疾,其子洪源不符合孤儿抚养政策。
五、针对最低生活保障为什么不能从350元调整到400元,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第五章三十一条之规定:低保金按照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也可以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少于3挡,各档计发标准应当与家庭困难程度相符合,严禁实行平均发放。你属于肢体四级残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经概算你收入每月核实50元,所以补差350元每月,如你认为核定收入过少或过多,请你回到居住地少愚社区重新核定,具实发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鲜渡镇人民政府联系:0818-7500016。
经办人:陈龙山 经办人电话:13890427418
渠县鲜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