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三星堆隔河相望的南丰镇桂红村生产3队的杨文一家,有车有房,全家家庭总收入超过10万以上,夫妻两人都是30岁左右的青年并各自有一份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数倍的工作,杨文母亲左家菊现年50有余。全年5口(杨文夫妻育有2个不足10岁的女儿)早已脱离了“农耕生产”(即田亩承包给别人耕种)。杨母左家菊靠着在南丰镇(合并前为新平镇管辖)镇政府工作的侄女苏雪莲的“后门”,从2018年起开始就一直享受着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且一直持续至今,近4年时间。杨文夫妻一个在县城单位上班、一个通过劳务输出在国外挣外汇,全家年总收入10多万,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共同富裕”政策下对因贫困家庭的特殊照顾。
南丰镇桂红村2019年被“全国文明村”,这种“雀占鸠巢”的事情是对整个“全国文明村”的形象抹黑!
从村上和镇上,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基层官员竟然如此轻易被蒙混过关!真是开国际玩笑!
附“低保户”全国著名景点旅游图
来电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纪委及民政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南丰镇桂红村3社杨显文,家庭人口4人,分别是杨显文,大女杨辰汐,二女杨墨苒,母亲左家菊。2018年11月,杨洪福(杨显文父亲2020年12月死亡)因患前列腺癌,无劳动能力。治疗期间花费很大,家中积蓄也都用完,妻子左家菊要照顾杨洪福,儿子杨显文无工作,两个孙女年幼,杨显文妻子黎娟无工作。家中有5亩田流转土地5000元。杨洪福2019年2月申请低保。2019年3月经过村镇的入户调查走访,确认符合低保条件。申请时共同生活成员:杨显文,大女杨辰汐,二女杨墨苒,父亲杨洪福,妻子左家菊共5人纳入低保。
4月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1300元(含50元分类施保)。2020年10月因文件要求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由380调整到430,最低生活保障金变为1550(含50元分类施保)。2020年12月杨洪福死亡,2021年1月取消一人。实际享受人数为4人,每月最低生活保障1200元。2021年3月本人申请家庭还是很困难,通过调查走访儿子杨显文在成都打零工有一定的收入,2021年4月扣除收入将生活标准调至每月800元。
通过低保复查,到相关部门进行该户信息比对,没有不符合低保相关政策的规定(无车、无房、无公积金、无营业执照、无社保)。8月通过各大银行大平台数据比对,杨显文一家未有大额存款,符合低保要求。
经核实原新平镇政府无苏雪莲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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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广汉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