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由于我跟父亲需要分户,派出所户籍科这边要求先办理房屋确权,目前父亲名下有两套宅基地产权房屋,均有1999年7月政府办理的两套房屋所有权证,我们户口所在地大竹县观音镇,现在需要申请将父亲名下其中一套房屋过户给我,请问办理流程怎么办理?谢谢!
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关于宅基地过户确权流程”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宅基地办理过户需携带以下资料到镇自然资源所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1. 原房产证、土地证
2.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国土所)
3. 实地查看表加照片(国土所)
4. 询问笔录
5. 申请书
6. 签章单
7. 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代表声明。(结婚证)
8. 转移凭证(合同或者公证书)
9. 税票
10. 一户一宅证明(村社)
11. 同意转让证明(村社)
若还有疑问,也可咨询观音镇自然资源所(0818-6562017)或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818-5293933)
中共大竹县观音镇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