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大义乡大义村村民,在家种玉米没收成,玉米快熟了野猪就来糟蹋了,喂点家猪,野猪跑到自己院子把家猪咬伤了好几头,下次怕是要伤人的节奏了,搞得我们都快生存不下去了,去找乡政府,他们只会推脱踢皮球,希望县领导重视老百姓的生存问题。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的规定,首先要对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防范措施,确保生命安全。确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财产损失,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报县林业主管部门,由林业主管部门上报县政府进行补偿。因重群调控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野猪),由相关部门核发猎捕许可证后可以适当进行猎捕。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可直接与渠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股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818—7203116。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渠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