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停在小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金易南城)地下停车场,每月交了停车费,被划伤。
调取监控被告知为监控死角,只能推断为某辆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话询问处理结果,物业却一拖再拖,不予处理且却不承担任何责任(均有电话录音)
来信人:您好!该小区为香颂苑2期,经过与小区物业管理方核实:1、问题反映人未将车辆停在机动车规定停放区域,造成了车辆被划伤;2、物业管理方在接到问题放映反映后,积极主动并表示可以将小区车辆出入视频调取以便排查可能造成车辆划伤的事故车辆;3、物业管理方表示也可以让公安机关部门介入,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