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关于满福坝“棚户区改造”工程,我们老百姓有几点疑惑,还请各位领导予以解惑,以安民心!
第一,满福坝长期作为南部县的蔬菜基地,百姓生活富足,是如何被定位成棚户区的?打着棚户区改造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是否违规?
第二,拆迁合同连基本的还房时间、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都没有,是否符合契约精神、符合合同法、符合拆迁规定?还房时间一拖再拖,临到还房了,却房源不够,南部县政府却没有任何答复,请问公信力何在?
第三,政府以廉价的社保为代价征收大片的农业用地是否具有国务院的批文?转卖给开发商几百万一亩,中间的差价去了哪里?是不是在与民争利?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满福坝新型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依法依规进行的,征地拆迁也是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征地,阳光拆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的,随着满福苑一期顺利还房,给满福新区带来了活力,相信满福新区的发展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