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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农村搬迁 不予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0 20:18 已回复

领导您好,本人是东部新区卢葭镇英明村六社成员,在2001年至2004年被石板凳人民政府聘用。于2004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落聘,被政府辞退。除领取3个月工资外没有享受过任何的补偿和安置。
在今年的机场80分贝噪音区自愿拆迁中,拆迁人员告知我由于我被政府聘用过,没有搬迁安置的资格。我想问一问,我是不是不具备拆迁安置的资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25 11:0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芦葭镇机场80分贝噪声影响自愿搬迁项目已于2021年4月启动,该项目为便于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了四个集体土地流转和农村房屋自愿搬迁工作小组,您所反映的问题,请具体咨询该村拆迁工作小组。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5月24日13时5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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