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在处理彭真菊强制执行案中,执行庭的人滥用职权,给老赖说只拘留15天,10万一分不还,并给打印出来给受害者(我妈妈),让受害者(我妈妈)签字,途中多次问受害者(我妈妈)认不认识字,幸好我妈妈识字没签,不然签了的话,想不开撞死在会理法院怎么办?那像会理县我们父母这样受害的到底有多少呢?还敢公然在会理法院说他们处理,他们做主,法律文书无效,不服就让我家告他去,身为法院工作者我不知道谁给他们那么大的权利?还是这种行为平时已经司空见惯了,求求州领导还会理百姓一个公平的法院,案号2020川3425执1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