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本人于12月31号已经在广西隔离14天,取得核算检测证明和通行允许。后直接达到石碑乡曙光社区家中隔离。我是在越南工作的,已经一年没回家了。本次回家主要是看病,腰部疼痛,影响生活。但是政府要求必须隔离14天才可以出行。本来回来一次已经不容易,假期也不多,看病也希望早看早治,后期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在休假期间多次治疗。但是地方要求必须14天不允许出门。我想咨询一下没有别的办法了吗?这个14天是按照什么标准进行的呢?成都都只需要7天,后7天允许出门的。希望领导予以解决。
回复为盼
蔡先生:
您好!您于2021年1月3日通过留言咨询隔离政策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是欢迎您回家,同时也感谢您对珙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对您身体不适表示慰问和理解。
二是根据2020年12月31日珙县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组《工作提示》第一条:对国(境)外来珙返珙人员务必严格执行“14+14”(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再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和“2+2”核酸检测(即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间各检测2次)。您从越南回国,在广西集中隔离14天后于2021年1月1日回到曹营镇,为了保障您和大家的安全,需严格执行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请您积极支持配合珙县的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是针对您反映腰部疼痛,需要看病就医情况,镇政府会积极对接相关医院,争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让您安全就医。
四是再次感谢您对珙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真诚祝愿您及家人新年快乐,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