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邛崃市火井镇人,于2020年9月14日代父母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低档(305元),但因母亲突发疾病,且病情特殊,我想将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改为高档(485元)。我于2020年9月22日先后咨询了医保局、社保股等机构均告知不能办理更改。但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内不能办理更改明显不合理,我现急需将保险档位调整,希望官方明确答复是否确实不能办理还是相关人员嫌麻烦借口推脱?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邛崃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母亲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程序已完成,费用现已缴入国库。您反映因母亲生病,希望将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次由低档改为高档的诉求,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联系市税务局,现市税务局已向成都市税务
局提交申请,待成都市税务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24日10时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