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东部新区草池镇三鱼村三组村民,我是替儿子儿媳咨询户籍疑惑。因儿媳是外省户口,一直去三岔户籍处咨询都要结婚居住满三年,或者在成都市社保买满三年,才能婚迁入户。我家在2018年12月初就拆迁了,拆迁后五个月儿子儿媳办好了结婚证,2020年八月份儿媳的社保就在成都市交够了三年,我去咨询三岔户籍办,说因拆迁户主写的是祖父名字,孙媳不能靠祖父户籍,并且农村没有房屋,也不能入户三鱼三组农村户口(我儿子是农村户口),儿子儿媳系初婚,儿媳能否随儿子迁入三鱼三组农村户籍,能否得到补充安置,请领导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您申请将您市外农村地址户籍儿媳迁入您户籍所在地,已办理成都市内居住证,已购买3年以上成都市内社保,申请入户到房屋已拆迁,拆迁前房屋产权为您丈夫。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关于“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为: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入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因申请入户地房屋已拆迁,请您咨询迁入地政府关于“农迁农”入集体户政策,待符合“夫妻投靠”及“农迁农”政策后持迁户所需全部材料到“三岔一站式办证点”申请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22日13时5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