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隆昌县金鹅镇星星村村民,今年28岁,在外打工,我们家最近要被政府征用,由于我去年才结婚,老婆今年24岁,到现在还没有小孩,有个妹妹今年26岁,也在外打工,至今未婚,属于《婚姻》及《计划育条例》规定晚婚晚育吧?
现在问题来了,突然要被拆迁,土地赔偿是按照人口数量分配,失地保险也是按照人口数量购买,小孩是补助大概9000多每人,安置房也大概按照人口分配?请问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怎么赔偿?像我们利益怎么争取?结果会不会是别人家超生子更多利益呢?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给内江市市委书记反映:关于“拆迁与安置 ”问题,隆昌县金鹅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2014年,金鹅街道办事处展开了星星村征地拆迁工作。该征地拆迁执行的政策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内府发【2013】8号文件。
由于你具体情况不详,所留电话是空号,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故请你在网上搜索以上文件,或者向金鹅街道征地拆迁办公室咨询相关安置补偿政策,咨询电话:0832—3975933。
感谢留言,祝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