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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包市长您好!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0-19 14:41 已回复

包市长!您好!
1、修双向2车道(就是这条公路)的房屋拆迁距离是多远?(离公路边线2米?5米?10米?压路机在公路上开来开去,砖混房子一阵阵的抖动,比2008年地震还厉害。人生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2、房屋拆迁标准为何不以新发标准执行?是否考虑过农村自建新房屋每平真正需要多少钱?今年2014年的物价和2008年的物价成等比么?望县长大人给予回答。
3、农村不自建房屋,是否城镇一样的享有安置房补偿?本人家240平楼房(三层)安2008标准政府给予的实得金额10万多,如何建起来?(既然补偿修不起房屋,就和城镇一样补偿也罢,至少还有个住的地方。)
4、房屋拆迁申请应当找谁?到底是哪一级、哪一部门的干部?
5、修路过程中是否有人监督施工环境卫生安全?为何天天修路,尘沙漫天,车来车往从不中断。下雨天淤泥成片,车来车往污水四溅。(天天看见咱农村家的一群小孩儿走这条路去上学,晴天全身都是风尘仆仆,雨天您自己想想什么状态吧!)
期望、感谢人民政府给予恢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渠县交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0-29 14:5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市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对您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渠汇路房屋拆迁分为:占地红线内房屋和红线外房屋。一为占地红线内房屋由设计图纸提拱拆迁依据,乡镇、施工单位复测后,上报县国土局统征办办理拆迁手续。二为红线外房屋,根据房屋位于公路两侧因公路提高或下挖高差较大;地质结构不稳定易发生滑坡、崩塌,危及房屋安全,对群众生产生活有严重影响的,通过县交运局、县协调办、县国土局统征办、监理、设计、投资、施工单位现场察看,确定是否纳入红线外应拆迁房屋。对于公路两侧较近的房屋也将进行接道及安全防护处理。
二、该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渠发改审〔2012〕19号立项批复,房屋拆迁执行(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并进行了前期设计勘察、房屋拆迁工作;新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7 -1号)于2013年10月1日起公布并施行,办法规定:本办法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发生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仍按原办法办理。摘自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7-1号。
三、渠汇路建设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县国土局统征办按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执行的。
四、房屋拆迁应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县渠汇路群众工作协调小组,由县交运局、县交通发展公司、县渠汇路群众工作协调小组汇同乡镇共同认定,县国土局统征办丈量、算帐、打款实施拆迁。
五、一是将督促施工方加强自身管理,强化路面养护管理,及时对坑凼填补,晴天洒水避免扬尘等措施。二是监理单位、县交运局、县发展公司履职尽职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三是政府督查室及重点项目稽查办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百姓生产生活安全平稳。

渠县交运局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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