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的实际出生年月是1954年9月,身份证、户口簿都与实际年龄一致,唯独单位的档案弄错了,被填成了1956年9月,父亲单位于十年前破产,现在也自己在外面打工,按照实际年龄父亲今年就该退休领取退休金,去劳保局咨询却不给核实,不给认定,只简单说以档案为准。身份证、户口簿和实际年龄都是今年60岁今年退休的,求助应该怎么办!可以出具什么证明或者找哪些相关部门!
胡伯全网友:
你好!你关于“身份证、户口簿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退休认定问题”的网贴留言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我局调取了你的个人档案进行查实,其档案中最早的招工表记载的出生日期为1956年9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1954年9月。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你应2016年9月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如你仍有疑问,可致电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咨询。联系电话:26920938.
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