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住在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桐子园三期安置小区,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也没有固定车位产权。现在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需要充电,想在小区里安装自用充电桩,请问可以安装吗?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件后,我镇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桐子园3期为安置房小区,小区现无物业管理,小区居民均无固定车位产权,小区内停车位均为地面公共区域,因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故小区车位的使用属于业主共有管理权利,是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根据《民法典》,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因桐子园小区现无物业管理公司,经与桐子社区沟通,近期将由桐子园小区自管委组织小区全体业主就是否同意安装汽车充电桩以及安装充电桩的方式进行表决,再根据小区业主表决结果来决定小区是否安装自用充电桩。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6395618,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