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书记、杨市长你们好:感谢市政府领导为我们解决了医保门诊费的问题,免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但迄今为止我们都没有看见这个政策的正式文件,心里始终不踏实。本来是答应我们5月底之前正式文件就会公示出来,因此恳请职能部门能够兑现承诺,尽快公示文件,让我们安心。谢谢!
网友同志:
您好!我局于2014年11月5日收到由内江市信访局转来的您提出的“关于下岗职工医保门诊费问题”的诉求件,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内江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6月21日出台《关于国有集体企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建立医保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府办函〔2013〕69号),明确规定凡以用人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内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统一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政策参保缴费,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我局于2013年6月24日将此文件公布在我局门户网站上(网址为:http://ybj.neijiang.gov.cn/)。同时,我局也根据《关于关破国有集体企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建立医保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府办函〔2013〕69号)文件要求和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出台《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关破国有集体企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建立医保个人账户有关业务经办问题的通知》(内医保发〔2013〕25号),进一步明确经办操作,并于2013年6月26日公布在我局门户网站上。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