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内江 » 市长李丹 » 请政府将医保救助拨款直接拨付给救助患者个人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医疗 求助】请政府将医保救助拨款直接拨付给救助患者个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8 17:33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透析10年的肾病患者,感恩国家政策为大病患者撑起一片天,让我们这些透析患者才有了继续生存之念。

        由于有低保的大病患者,每年有国家补助的大病医疗救助费,前几年我们都是凭医院发票交于政府,审核过后由医保局转到病人账户,但是近一两年,医保局将这笔救助费直接转到了病人所在医院,这笔钱在医院的支出我们患者也是一无所知,烦请市长为我们做主,将医疗救助费直接拨付到大病患者的个人账户,这样可以为大病患者解决一些困难。我代表我们透析患者在这里给您说声谢谢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9 09:52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东兴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8 13: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28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东兴区医疗保障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月4日向您电话联系,告知您,为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医保部门逐步调整规范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目前执行的是《内江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内府办规〔2022〕5号),此文件第十三条规定“简化申请、审核、救助金给付流程,对已经认定的6类对象,实现统筹区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所以您在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费用,医药机构为您结算时,您只需支付您该次医疗总费用减去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部分。
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东兴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审核股,电话:0832-2062678。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东兴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