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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有关户籍迁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情天阿江  2012-06-25 23:10 已回复

尊敬的何市长:您好!
  我是农村出来的!由于升学原因,我把户口从农村迁入到了成都!学业完后,因工作不定,户口迁回原籍,但是并没有落户到我父母那里(农村),而是落户在镇上!当时也没太在意!现在成家后,和父母生活一起,我现在想把我的户口迁回到父母一起,可户籍办理处的却不给办理,说是现在城市户口迁入农村户口办不了!没具体解释!因为我的户口问题,导致我老婆,和小孩的户口现在都没法上!户籍处的说:他们的户口只能落在镇上!现在除了我的户口在镇上外,其它的全部和我父母在一块儿!请问您一下,就我这情况能否将我的户口迁回到我父母一起呢?期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7-20 12:34

网民朋友:
你好!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的规定: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同时,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的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因此,你的城镇居民户籍不影响你结婚后迁移你妻子的户口和给小孩上户。

达州市公安局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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