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领导,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安电装和负碳村项目拆了的房子,这些安置小区分别修在什么位置呢?【查看全文】
各位领导,我举报德商朗诗麓湖熙华天玺违规违法事件, 1.事实:交房已经延期快3个月,昨天得知继续延期....仍然不知道何时交房!!! 我是德商朗诗麓湖熙华天玺的一位业主,2020年满怀着对国家公园城市天府新区的美好期待,相信了开发商对德商朗诗麓湖熙华天玺拥有高端品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应该在2022年6月28日前交房,但是现在一直延期,室内装修没有全部完成、单元入户门厅、小区大门、地下停【查看全文】
【投诉】远大中央公园3期底商破坏小区外立面诉求:要求责令底商业主整改,恢复小区外立面。2022-08-31 2022年8月31日已就该问题投诉过一次,现就同一问题第二次投诉。望有关机关能切实履行职责。【查看全文】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瑞祥西街、瑞祥路和祥鹤一街、二街、三街、四街、五街,有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在这些十字路口上,经常有很多汽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口随意乱停乱放,甚至还直接停在十字路口中间,无视交通信号红绿灯,好像马路不是马路,而是他家的晒坝院子,想咋停就咋停!这些违反交规的行为,不仅造成拥堵,使原本宽敞的马路变窄,还影响自行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不知道为什么,这些显而易见的违反交规行为【查看全文】
尊敬的领导: 四川天府新区首开龙湖·云著项目的开发商涉嫌违规施工,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问题: 1)违规进行备案设计变更(主要为公区石材改瓷砖);精装房减标减配偷工减料,招标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存在贪腐行为。套取高的商品房政府预售价后又变更降标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2)小区景观实际呈现效果与宣传及设计不符。 我们的诉求: 1)天府新区公园局协助提供该项目1、2、3号地块的报规【查看全文】
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几个问题 1.问题1,现四川各县市公安派出所是否只按照公安部最新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问题2,如果单位给的介绍函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是会按申请人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还是说会自行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问题3,按照公安部最新《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查看全文】
尊敬的领导: 四川天府新区首开龙湖·云著项目的开发商涉嫌违规施工,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问题: 1)违规进行备案设计变更(主要为公区石材改瓷砖);精装房减标减配偷工减料,招标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存在贪腐行为。套取高的商品房政府预售价后又变更降标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2)3号地商业私加油烟道,严重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与原宣传和备案不符 我们的诉求: 1)天府新区公园局协助提供【查看全文】
尊敬的领导: 四川天府新区首开龙湖·云著项目的开发商涉嫌违规施工,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问题: 1)违规进行备案设计变更(主要为公区石材改瓷砖);精装房减标减配偷工减料,招标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存在贪腐行为。套取高的商品房政府预售价后又变更降标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2)小区景观实际呈现效果与宣传及设计不符。3号地块商业私加油烟道,严重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与原宣传和备案不符。 我【查看全文】
天府和鸣项目开发商将公区绿地交由底层用户单独使用并要求全体业主放弃该公共绿地和相关区域的使用权严重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并严重违反《民法典》第497条【经营者预先拟定的合作条约】、《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相关要求,且与以批复报规图严重不符。请调查此事如属实违规勒令开发商撤销该条款并公告。(200字【查看全文】
关于天府和鸣项目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第二十条“对合同第二十九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补充约定”第3款的规定,大意是将部分公区绿地交由底层用户独占使用,用绿篱和格栅的方式进行隔离区分,并要求非底层用户放弃该部分绿地和相关区域的共有使用权。该条款属于典型的预先拟定,未经协商,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且该条款内容存在如下问题:1.法律层面,严重违反《民法典》第497条【经营者预先拟定的合作条约】、《民法典【查看全文】
天府新区天府和鸣小区开发商,在不告知小区业主的情况下私自拟定补充协议合同圈占小区绿化为私人花园搭配销售,影响小区绿化占比及小区环境。【查看全文】
一、整理的投诉至住建局的措辞建议 关于天府和鸣项目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第二十条“对合同第二十九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补充约定”第3款的规定,大意是将部分公区绿地交由底层用户独占使用,用绿篱和格栅的方式进行隔离区分,并要求非底层用户放弃该部分绿地和相关区域的共有使用权。该条款属于典型的预先拟定,未经协商,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且该条款内容存在如下问题: 1. 法律层面,严重违反《民法典》第【查看全文】
相关专业人士进行了同类型案例检索,检索到了“绵阳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思洁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_20220930”作为参考,详见附件关于天府和鸣项目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第二十条“对合同第二十九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补充约定”第3款的规定,大意是将部分公区绿地交由底层用户独占使用,用绿篱和格栅的方式进行隔离区分,并要求非底层用户放弃该部分绿地和相关区域的共有使用权。该条款属于典型【查看全文】
关于天府和鸣项目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第二十条“对合同第二十九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补充约定”第3款的规定,大意是将部分公区绿地交由底层用户独占使用,用绿篱和格栅的方式进行隔离区分,并要求非底层用户放弃该部分绿地和相关区域的共有使用权。该条款属于典型的预先拟定,未经协商,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且该条款内容存在如下问题:1. 法律层面,严重违反《民法典》第497条【经营者预先拟定的合作条约】、《民法【查看全文】
天府新区中海天府里观山一期小区交房已接近一年时间,小区大门口隆和街一直未修缮,目前门口道路狭窄,人车共用一条道路,有安全隐患;且门口道路环境较差,野草丛生;小区居民出行坐地铁也需绕行;方方面面都给小区居民带来不便。小区业主曾多次反馈、投诉,至今仍未见修缮,请问该路段何时修缮完毕,给予小区居民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道路。【查看全文】
事实:交房已经延期快3个月,昨天得知继续延期....仍然不知道何时交房!!! 我是德商朗诗麓湖熙华天玺的一位业主,2020年满怀着对国家公园城市天府新区的美好期待,相信了开发商对德商朗诗麓湖熙华天玺拥有高端品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应该在2022年6月28日前交房,但是现在一直延期,室内装修没有全部完成、单元入户门厅、小区大门、地下停车场以及小区绿化都未开建,交房实属遥遥无期。 2.理由:【查看全文】
我是成都市天府新区德商朗诗麓湖熙华天玺楼盘的业主,今日部分业主去往成都信访局现场反映了问题,政府仍然通知项目公司的法人代表王程进行对接,此人已多次放空炮,一直就表达的是我说了不算,为什么政府不担起协调监管责任,通知开发商真正有决定权的人参与谈判!最后以政府又给一个管不了事的王程下命令说11月30日交房,不能再迟了草草结束。 请组织彻查政府失职渎职,开发商恶意拖延。【查看全文】
1.事实:交房已经延期快3个月,9月23日得知继续延期....仍然不知道何时交房!!我是德商朗诗麓湖熙华天玺的一位业主,2020年满怀着对国家公园城市天府新区的美好期待,相信了开发商对德商朗诗麓湖熙华天玺拥有高端品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应该在2022年6月28日前交房,但是现在一直延期,室内装修没有全部完成、单元入户门厅、小区大门、地下停车场以及小区绿化都未开建,交房实属遥遥无期。 2.【查看全文】
我是阳光城半山悦2期的业主, 由于开发商一直不愿意拿钱给我们缴纳税费和维修基金,甚至还存在挪用维修基金的情况,导致大产权一直办理不下为了早日给我们的房子确权、拿到大产权,希望领导能帮忙催促监督开发商早日为我们解决【查看全文】
中海天府里位于天府新区秦东社区,还在开发地块,周围道路部分还没有修通。现在车位租赁费用按排量收费从500-700元。后投诉到问政四川,经天府新区城市公园局调查后,在3010508投诉案件中回复中海天府里业主,回复套用发改委2014年文件发改价格[2014]2755号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表述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但是同样在通知第三条要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务、【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