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的家位于隆昌市古湖街道古宇村7组,由于紧邻古宇新村(新农村),2017年村里面的相关干部(村委书记)到我家宣传了“风貌改造”工程,即政府花钱帮助我家在原有房屋建筑的基础上加建第三层楼,并粉饰外墙,由于工程质量有问题,我家的第三层楼已有部分区域出现了坍塌的现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政府出面解决此问题。同时在古宇村还存在着大量“风貌改造”的房屋,这对相当大部分村民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同时由于古宇村位于古宇湖风景区,这些“风貌改造”的房屋也会给游客带来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我们要求政府出面解决2017年“风貌改造”工程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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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5月1日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古宇村在创建四川美丽渔村时,对古宇村核心区域和主要道路两旁的农房进行风貌改造,即在屋顶加盖一层琉璃瓦并粉刷房屋外墙。在推进古宇村风貌改造过程中,您父亲舒某要求将墙体增到一定高度后才能加盖琉璃瓦,古宇村村委告知时间长了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您父亲仍坚持以加墩的形式来达到改造的高度。为顺利推进该项目,古宇村村委才答应了您父亲的要求。古宇村“风貌改造”工程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了专业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您户修建的第三层楼部分区域坍塌现象由产权人自行排除安全隐患。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0832-39965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