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隆昌县公馆巷城关医院对面的巷子里,有一群人摆地摊象医院里面的艾灸一样所谓烧给群众治疗,还有打火罐,药酒(无任何标识)等医疗行为,所造成的气味很大,极其影响了隆昌县省级卫生城市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但他们推三阻四,卫计局说这是保健养生,让去找工商局,工商局又说不归他们管,让找城管,城管也不管,药监局持久不答复,希望通过媒体予以调查曝光,我是张斯洋,电话13568044833
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隆昌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6年1月13日发布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2号)中明确规定,“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养生保健调理服务。”,新规定已将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技术列为养生保健调理服务。因此,使用艾灸、拔罐为群众服务应界定为养生保健调理服务,现在已不能认定为医疗行为,该摊店行为不构成非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