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于2023年10月27日跟团旅游时,被旅游团相关人员以“购买酒等公司上市后就拥有原始股”的幌子欺骗,与四川一品江山酒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每斤高达117元的天价白酒共90kg,共计20997元,合同中只约定买酒和保管酒的相关内容,但旅游团人员言辞提到的入股完全不沾边,一个有限公司,这实属销售欺诈,希望相关领导能查明情况,帮助追回被骗钱款,严惩成都崇州欺骗买卖天价酒相关企业,还群众一个公正、清净的消费环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市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明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公司是一家销售金盆地酒业生产白酒的销售企业,并向我监管人员提供了所销售白酒的价格构成(包含酒精度57%vol一坛30kg的原浆白酒及一箱药香酒(4瓶/箱,规格为500ml/瓶,现场带走)),共计折合价格约120元/斤,现场有明码标价,其家人的“种酒”均有对应的实物(封口处记载了种酒日期、种酒人姓名等),经与网友沟通得知,内容是网上复制的,其提到的问题并无相关证据,市场上100元/斤以上的酒比比皆是,所谓“天价酒”的情况并不存在。通过协调,情况反映人除承担相关责任外,待公司收到其寄回的相关物品和手续后即退还其家人剩余的“种酒”款,对此处理结果其感到满意。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辖区商家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