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施书记:
我是在成都高新区上班的一位市民,2021年在成都购房限购期间买了家庭第三套房,当时我想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还贷,由于超过了三套所以按当时规定不能提取公积金,至今也无法提取我的公积金。今天看到成都市全面取消限购政策了,请问我能凭2021年的购房合同去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还贷吗?
谢谢!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21〕8号)第八条“职工近五年内已办理两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或当前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办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目前,第三套房房暂不能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就以上政策,我中心已于5月6日与您取得联系,您对政策表示了解,对回复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