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业后由失业保险科交了两个月医保,现在要求我自己退款526元回内江失业保险科,理由是公司4月份帮我买了保险,还威胁我以后不能享受什么什么待遇之类的话,如果我上班的公买了保险,没买上医保,是内江失业保险科帮我买的,应该找我的公司,为什么要我自己出钱呢,而且我也不知道公司什么时候帮我买的,系统都掌握在你们这些人手上,我们给本查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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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4月20日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核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4年1月3日申领失业金,经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核定符合领取15个月,领取时间段2024年2月至2025年4月。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您于2024年4月在贵州奔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威远分公司重新就业。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四川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您须退回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为您2024年4月代缴医疗保险526.47元。中心工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通过电话0832-2286546和您沟通了以上情况。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向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或咨询(0832-2286546)。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