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急诊入温江区人民医院,在急诊科和ICU期间,医院未组织专家会诊和疑难病例讨论,而是由当班的主治医生诊治,最终医治无效死亡,医院的行为违反了《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的相关规定,温江区卫健局包庇不查,只能被逼到北京。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前期医院已多次与您方沟通交流。本次争议事件您提起了诉讼,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并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10时开庭审理,医院当庭进行了陈诉,已于2024年4月24日再次开庭审理。目前法院尚未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号《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您方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医院支持您依法解决争议。
近期(2024年4月16日、18日、19日、22日)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联系,您均未接听。您若仍有疑问,可来电或来访继续沟通交流,联系电话:82723489,地址:温江区温泉大道二段503号,区卫健局应急安全办。
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