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新川樾官方宣传视频资料中,可清晰看到新川樾小区围墙采用实体立柱与栏杆相间隔的比例关系及设计与目前现场实际相差甚远,存在严重虚假宣传。且现场围墙栏杆已出现生锈等迹象,质量极差。
2、 新川樾电梯门采用电梯最原始出厂的钢板饰面。在最开始项目销售样板间展示期间,新川樾将电梯门板用广告贴起来,使客户无法看到电梯门板材质,此手段存在故意隐瞒嫌疑。想请问中铁建西南区域,是如何定制所谓产品标准化的,是基于什么样的市场调研,而做出电梯门板采用钢板的产品决策?目前整个新川板块,乃至高新板块,单价在2.5w以上且近5年的项目,能找出多少电梯门板采用原始钢板的小区?此项钢板门成本节约的费用也没看到在小区其他地方进行提升啊。可见中铁建对待此项目的随意。
3、 北大门设计极不合理,有极大安全隐患。目前小区车库出口与人行出口并排,共用一条对外道路。如按这个方案执行,机动车辆出车库时,从小区出来的行人将处于视线盲区,且此时车辆必处于加速状态,非常容易出现人车相撞的惨剧。这样的大门设计,威胁到了小区业主生命安全。
诉求:
1、按效果图还原小区围墙;
2、提升电梯门板至不锈钢饰面;
3、优化人车出入口。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中铁建新川樾项目品质的相关问题,公园城市局已将您的诉求告知开发公司,同时要求开发公司尽快核实处理,积极回应购房人的合理诉求,做好与购房人沟通交流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人员分别与购房人孙先生、吴先生、郑女士、曹女士、汪先生电话联系,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其他购房人。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中铁建新川樾业主:
您反映中铁建新川樾楼盘开发商在开发、销售楼盘过程中涉嫌违法收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之规定,开发商制作的沙盘、宣传资料等属于法律性质的要约邀请。有鉴于此,业主反映的小区建设与宣传效果图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属于开发商未兑现《购房买卖合同》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果,请通过诉讼解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提取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部门决定暂不予立案调查。
以上情况部门执法人员已将调查回复张贴于销售中心公告栏处。并在回复中告知业主如有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及时向部门提供,部门将依法依规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