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板桥路407号万科天荟2号楼,万科物业强行占用公共区域开始便利店,不经业主同意。从2月份投诉多个部门至今没有得到解决问题,某些部门还帮着万科欺压业主,现在万科都这么横行霸道了吗?没有部门可以出来主持公道了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跳蹬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跳蹬河街办工作人员了解,因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58条,由当地社区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建议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之规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0%以上的业主或者人数占比20%以上的业主向当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组织利益相关业主对“大厅开设便利店”事宜进行共同决定。感谢您对跳蹬河街办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