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领导,您好,我因为工作原因在天府通上面申请的无犯罪证明不知什么原因被驳回了,然后打电话问片警说不能开,不是我又没有犯罪记录我就是因为工作原因要开一个无犯罪证明这么难吗❓处处碰壁而且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从事相关活动,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第三条 公安部建立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
所以为什么不给我办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有网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若申请人有违法犯罪前科,网上申请后系统将自动驳回,需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到户籍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出具的证明上违法和犯罪记录都应如实写明。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