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
您好!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向我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时公司人事人员承诺会协助我办理失业保险。后我去社保机构办理时被告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的公司签章不符合要求且公司给我登记的是主动离职,多次联系公司人员,公司人员均推诿拒绝更正,导致我无法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金,医保也被迫中断两个月,请领导安排相关部门予以解决,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遂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网友反映核实处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及失业期间的医保缴纳问题,经核查,因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在社保中止缴费时将网友中止原因登记为“员工主动离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第二十五条“若失业人员对失业原因提出异议,可通过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明确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对失业原因进行重新认定”的要求,需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对中止原因进行重新认定,因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未加盖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公章(仅盖公司人事部门章),所以经办部门未办理网友的失业保险业务。
二、办理情况 4月12日,网友提供《遂宁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到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事项,《裁决书》中劳动仲裁审理认定“网友因不服从上级或主管人员的指挥调遣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规定情形,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市就业局已于4月12日当天办结了网友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所有事项,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第三十四条“失业保险金当月申请次月发放”的要求,从5月起逐月向网友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向网友代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城镇职工医保。
三、下步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引导企业合规填报职工离职的真实原因,确保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及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经办服务质量。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